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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关于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动态库管理的通知

     随着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国投建工)业务的不断扩展,为使劳务分包企业更加充实,根据国投建工颁布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国投建工根据公开招标确定的劳务分包库为基础,建立分包企业动态数据库。国投建工通过公司官网发布分包企业的遴选办法及标准,符合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均可随时报名。国投建工通过审查确认入库分包企业,分包企业入库后具备投标资格。现动态劳务分包企业库入库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300万元以上,且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劳务分包合同额达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出具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款支付税务票据证明。
      3.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4.须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通知于2019年8月30日执行,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将资料发送至国投建工(邮箱:hjgtjg@163.com ),经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公布在国投建工官网,后期动态劳务分包库将进行更新。
      特此通知。


        附:《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企业入库评分办法》
 
 

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企业入库评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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