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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3

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建工)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加强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同时参照襄投置业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工作小组。
第二条 采购工作小组是公司材料采购工作的实施机构, 为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工作小组设组长、执行组长及组员不少5人组成,其中组长:副总经理;执行组长:项目经理(按项目);组员:工程部、综合部、财务部、合约部各抽出1人组成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小组应形成完整的采购报告,提交国投建工经理办公会或三重一大会议确定。
 

第二章 工程材料采购基本纲领
 

第三条 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章 工程材料采购基本原则


第五条 工程材料采购根据项目地采购原则。同时,在项目本地市场有较高商誉度和履约能力的良好供应商,如价格相差不大,均在项目地市场采购。
第六条 随着公司不断壮大,实力增强为公司长期发展,逐年降低材料采购价格,鼓励实行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或战略合作关系。
第七条 对于主材以;询价、比价、论价方式进行,询价、比价原则上必须5家以上。 
第八条 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第九条 特种设备采购以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决定为准。
第十条 由采购小组实地考察,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公司择优选择(质量高,价格低,品牌力强)材料供应商,每种主材料原则上至少考察5家。
第十一条 考察范围包括该公司各种材料的型号,性能,适用范围,价格信息等。
第十二条 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
 

第四章 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设备、大型主材、 特殊材料、周转材料等大型物资的采购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一)合约部编制该项目总体需求计划。
(二)工程部按照总体需求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采购计划表,月计划或者旬计划(10天一个周期)。 
(三)工程部要提前将月计划或旬计划;采购计划表报送到采购小组。
(四)采购小组接到某一材料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市场上考察后原则上择优选出5家,报国投·工经理办公会或三重一大会议确定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家作为该材料的供应商。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工程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第十四条 小型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采购由需用者填写材料申购单,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且要核对材料计划及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 如果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十六条 确定材料供应商后,合约部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内容必须详细,责任必须明确。
第十七条 填写好的采购合同必须送交主管副总审阅后方可签章。
第十八条 大型材料合同签订和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合格供应商的实地考察评价,并就产品目前质量价格协同采购小组向公司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六章 资金计划


第十九条 采购小组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采购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小组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第七章 采购决算


第二十一条 采购决算规定: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项目经理开具的材料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第八章 材料移交程序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员组织材料进场需首先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经理根据材料入库单逐一核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品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按照采购计划质量要求对移交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对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统一审核。
第二十四条 经项目经理检查核实无误后填写移交签收单,材料正式移交工程部,采购小组、项目经理共同签字方为有效结算凭证。 
第二十五条 不合格材料,严禁办理签收手续, 同时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不合格材料处理: 
(一)采购人员对进场不合格材料,达不到采购计划质量的或发错货的,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组织退货,查明原因,对供应商故意行为,要停止其后一切经营往来,列入黑名单。
(二)对项目上材料目前不需使用的,采购人员积极要进行物资调配或是退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材料的使用办法
(一)施工队伍领用材料前,必须办理领用手续,由施工队负责人填写材料领用单,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交于施工队伍使用。
(二)项目经理要保证材料的账务相符,账账相符,一月一盘点。
第二十八条 材料处理
(一)施工现场的剩余材料及周转材料,由工程部统一落实安排入库保管。
(二)项目经理及时上报废旧材料情况及处理意见。 
 

第九章 材料的清算


第二十九条 工程完工后各部门对该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后出具书面报告,报至副总经理审核。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对每季度所购进的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单价、供应商地点、联系电话,应分列进行汇总列表并报工程部以备查核。
 

第十章 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第三十一条 年末,由工程部和采购小组对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实行材料质量、价格、服务态度、供货能力、信誉等综合打分,对材料供应商进行不合格淘汰制,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对于评分高的材料供应商,在下一次材料采购中优先进行市场考核和询价。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所有。
 

 
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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